七七笔趣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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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大男人喂什么喂啊,老子又不是没手!

“迟慕,你记得最近市井上流行的暮春词第一句是怎么唱的吗?”

“哦,是‘杨柳青青暮春路,桃花点点低窗户,啊……佳人浅笑似春雾,啊……啊————————————烫!”

“啊”字是开口音,唱到第一个“啊”字时李子鱼没动手,直到唱到第二个“啊”字时才把虾球迅速扔进迟慕大大张开的嘴里,动作敏捷而迅速。不料虾球新熟,烫得迟慕又气又恼。

李子鱼见迟慕被烫到,脸上的窃笑一扫而光,连忙唤丫鬟送凉水来,要亲自喂迟慕喝下,又责令人送烫伤药来。迟慕赶忙推辞,一个大男人被烫一下还要上药,丢不丢人啊!于是又是一番手忙脚乱。

在场的人暗暗惊奇。白王和男宠调笑本是平常事情,可是为了一个小小烫伤掀起波澜还是第一次。平日白王虽近声色,却总是淡淡的,对身边侍寝的人都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从未显露出半点真情。喝醉的人和未醉的人都在暗暗猜测:这长相平平的男宠究竟是何人?

有人是,这人本是白王府上的杂役。

于是人们又说,那他必定是通什么西域边疆的奇技淫巧,媚床的功夫过人。

杂乱之间迟慕隐约看到赵秋墨放开怀中的美人向他这个方向看了一眼,一瞬间表情僵硬,眼底一丝怨恨闪过,又瞬间恢复正常,调笑如故。迟慕怀疑自己一瞬间看到幻觉。

再看看身边小心的把汤吹凉了往自己面前放的主子,迟慕心中隐隐一动。自己到底多久没有和李子鱼坐什么近了?回想往事,真是浮生如梦。

不管怎样,他要记住自己是谁。我叫迟慕,李府管搬东西的低等杂役。以这种方式呆在他身边,算是对他的一种补偿吧。不能有进一步的奢求。

“你方才说我的诗词不逊于青衣,可是真的?”李子鱼问。

迟慕想起之前主子听到他随口说的那句“因为他是个不逊于青衣的天才”,忽然下定决心。便放了碗筷,便正色,站起来整整衣带。

对着惊奇的白王,迟慕呆呆一笑,愚钝尽显。然后有缓缓施了一礼。

“小的不通诗词,只识得几个粗字。白王文风隽永,江南的文人啊诗人啊教书先生啊都一直推崇。七年前青衣消失之后,白王连续三年在文会上夺魁,三年间青衣都不敢再抛头露面与公子分庭抗礼,岂不是我们家公子写得比青衣好?”

李子鱼脸上笑容渐渐隐去,迟慕,你是在和我装么?!群芳冠的时候你不在自己的隔间里,画屏隔间里说话的分明又是男声,她身上明明带着我们府上的手帕……

迟慕又施一礼,一字一句说得很认真。

“公子肯垂青小的,为小的不当众丢人现眼而代做捉笔,小的感激不尽!但是小的确实不是青衣,承蒙错爱,实在不敢当。小的再是身份卑贱也不愿做他人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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