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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一个大眼睛小子
“老婆,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
虾米?眨巴了一会眼睛,凌施施挠了挠头,还没来得及从胜利的喜悦中抽身,就看见那包着黑色头巾,穿着一身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西域长衫的高个子小子用一双弯成了可爱弧度的漂亮眯眯眼带着不知道该说是暧昧还是该说有些猥亵的笑容乐呵呵地看着她,那小子的身后似乎漂浮着无数粉红色的泡泡,使得整个人都浸泡在一种无比浪漫的氛围中。
“啊?”凌施施又眨巴了一会眼睛,又挠了挠头,大脑终于缓慢运作,开始困难地回忆今天发生的这些事情的先后顺序。
今早,她妈李青递给她两串铜钱,让凌施施去凤回镇上买一些日常用具补充家用。临走前,凌施施先钻进了深受村里人尊敬的私塾先生路声大哥的茅屋想看一看心爱的路声大哥正在做什么事情。
路声是前年东至时分来到凌施施所居住的凤来村的,而凌施施是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
凌施施还记得,那天,就像遭遇了什么重大的变故一般,四季如春的凤来赫然飘洒着白蒙蒙的细雪,微寒的天气使得出门喊小弟回家的凌施施穿上了姐姐那件已经洗得变了色的旧棉袍,而就在她扯着嗓子叫小弟回家的当会,路声就像唤落这场白雪的使者一般从天而降,那一刻的路声身穿白得胜过了雪花的缎袍,同衣衫截然相反的漆黑长发用一根金色的丝带轻轻系住,一缕不听话的黑发从丝带中探出头来,顽皮地搭在他的额头。
“敢问姑娘,这里需要私塾先生吗?”他的眼睛沉静淡定得宛若漆黑的天幕,唇角的笑意就像一阵和煦的春风融化了降雪带给凌施施的凉意。
那一瞬,天旋地转.
那一瞬,凌施施只恨自己身体单薄,居然被这微寒的天气冻坏了身子骨,从而穿上了姐姐的半旧棉袍,早知道会遇见这样的人,就算被冻个半死,不、就算被冻成城西猪肉铺在夏季才出售的高价冻猪头,她还是会穿上那件漂亮的橘红色单衣。
在遇见路昇前,凌施施最喜欢橘红色,因为她出生的那天清晨,天边笼着一层橘红色的烟霞,故而,在凌施施心中,橘红色就是她的颜色,而自从遇见一身白衣的路昇,凌施施便疯狂地爱上了白色。
也就在那一刻,凌施施就养成了每一个清晨都去草庐看看路昇的“良好习惯”,在她心中,若是某一天没看见路昇,她整天都不会有好运气,而只要能看见她心爱的路声大哥,她就可以快快乐乐地过完一整天。
今日没有看见亲爱的路昇大哥,就说明今日不是个好日子。
想着,凌施施满心不情愿地走向了去镇上的小路。
而后来发生的事情都足以证明凌施施关于自己清晨见不到路昇就会很倒霉的揣测,这一天,凌施施不仅弄丢了她妈给她买东西的铜钱,还不小心砸坏一家玉店里的招牌雕饰,之后,店老板扣下了凌施施的发钗,逼她在一天之内凑齐一百两银子,否则就永不将发钗归还给他。在听见店老板这样说时,凌施施不得不感叹,俗话说,无商不奸,今日一见,终明白了何谓不听老人言吃苦在眼前。
这奸商的头脑的确是极度不简单的,他们总能在一瞬间找准对手最在意的到底是什么施加压力。凌施施可以不要自己的一只手,却不可能放弃那一根极其普通的银质发钗,只因为那是一个很重要的人留给她的唯一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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