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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悍女人手里拿着一个大包东西,“今天我们金蜈部的狩猎队回来了,所有人都能分到肉食,这是你那份,恐龙肉肯定没你的份,就只有这些咕咕鸟的脚。”
咕咕鸟的脚根本没什么肉,谁让这个禹这么讨厌,只能分他这个了。
庄禹都没有反应过来,彪悍女人已经将那个大包放在了洞口掉头就走。
然后又回头说了一句,“听说你今天又去抢你弟弟的浆果了,你……还是做一个人吧。”
哼,她们金蜈部就算条件再艰苦,也是十分团结的,至少干不出一个成年人欺负孩子的事情,而这个禹,却天天干着突破她们下限的事情。
这才是金蜈部上下都厌弃禹的根本原因,毕竟喜欢他们少族长的人那么多,她们还能挨个挨个讨厌?
庄禹:“……”
没想到,他也有人厌人弃的一天,以前啊,他在考古队的时候,和所有人关系都不错,别人都说他性格好,有善心来着。
庄禹摇摇头,将地上那大包东西打开,不由得一愣,咕咕鸟的脚?这明明就是鸡爪子,数量还不少。
庄禹想了想,现在这天气这么炎热,估计他还回去也坏掉了,以这天气,不保存好的话,半天就得有味道。
不能浪费食物。
正好他现在有盐和辣椒,可以做泡椒鸡爪,味道可能会单一了一点,但绝对比什么都不放的烤肉味道好多了。
庄禹开始清洗这些鸡爪,好吧,咕咕鸟的脚,要想快速入味,得稍微煮一下,这就为难了,他没有锅。
看来得自己弄一个石锅出来,不过现在嘛,庄禹看向盛水用的贝壳,只能用贝壳代替锅了,估计这贝壳烧一次就会钙化变碎。
庄禹开始烧水去鸡爪的血腥,边烧还边用盐泡辣椒水,要是有泡椒就更好了,看来除了锅,他还得做一个密封的泡椒坛子。
小蘑菇抱着它的兄弟一直啃,边啃边好奇的看着庄禹,这是在干什么?
庄禹将鸡爪煮得软了一点,就开始用骨刀剔骨,做完这些,将鸡爪往辣椒水里面一泡,完事,等明天勉强就可以吃了,其实多放一段时间会更入味,但以这天气,估计什么食物都放不久。
又放了一些蘑菇泡一起,点缀在一起还挺好看,然后端着一大贝壳的泡椒鸡爪回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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